「不孕症试管婴儿补助3.0方案」(自115 年9月1日起实施)

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.0+方案

補助金額上限:

依據受術妻子年齡與療程次數不同而有所調整(若實支金額未達上限則按實支數核給)。

胚胎植入最新規定:

為降低多胞胎風險、維護母嬰健康,限制每次最多植入胚胎數 。未滿38歲一個胚胎、38歲至45歲兩個胚胎。

申請與胎次重計重點:

酌修自費人工生殖或自然懷孕生產後,得視為下一胎第1次補助之認定標準。

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最新公文: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:衛投國字第1150462455號 (自115 年9月1日起實施)
衛生福利部 115 年 8 月 27 日衛授國字第 1150462756 號公告修正 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 3.0 方案

衛投國字第1150462455號